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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习《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通讯员:黄勇 信息来源:人事处 发布日期:2018-11-20 点击数: 审稿:

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育部印发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以下简称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就全校开展《准则》、《意见》学习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识《准则》、《意见》的重大意义

准则是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规范,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党的十九大对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提出明确要求。长期以来,广大教师牢记使命、不忘初心,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改革创新、服务社会,作出了重大贡献,党和国家高度肯定,学生、家长和社会普遍尊重。但是,也有个别教师放松自我要求,不能认真履职尽责,甚至出现严重违反师德行为,损害教师队伍整体形象。《准则》明确了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针对主要问题、突出问题划定基本底线,是对广大教师的警示提醒和严管厚爱,是深化师德师风建设,造就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关键之举。为使准则更好地落地执行、取得实效,同时还制定印发了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意见》

 

兴国必先强师,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为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结合新时代对广大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针对高校教师的工作特点,《准则》提出十个方面的要求,划定基本底线。

二、  认真组织《准则》、《意见》的学习宣传活动

为确保《准则》、《意见》精神宣传到位,各二级单位要结合落实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开展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要将《准则》、《意见》内容作为各单位培训的重要内容,对教职工普遍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培训活动。通过网站、微信等平台及时宣传、推介,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坚持全覆盖、无死角,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做到人人应知应做、必知必做,真正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维护教师职业形象,提振师道尊严。要及时关注《意见》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重要情况及时报送。

三、学习活动情况报送

请各单位于12月7日前将本单位职工学习情况和照片发送至rsc@wtu.edu.cn。

联系电话:027-59367501

 

附件一: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附件二: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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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6日


附件:

附件一.doc

附件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