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内机动车辆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护师生员工安全,经学校研究,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按武汉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武价服[2008]117号)文件要求,对进出阳光校区的社会机动车辆实行收费管理,现将收费标准公告如下:
收费依据 |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武价服[2008]117号 |
收费标准 | 车型 | 收费标准(元) |
白天7:00—19:00 | 夜间/次 19:00-7:00 |
1小时内 (含1小时) | 1小时后 |
小型机动车 | 3 | 6 | 8 |
中型机动车 | 5 | 10 | 13 |
大型机动车 | 6.5 | 13 | 17 |
免费停车时间 | 30分钟内 |
为保证广大教职工车辆顺利通行,学校将于2018年12月开始对全校免收费车辆和收费授权车辆进行申请登记和审核,请各二级单位于12月14日前统一申报(表格见附件1)。对审核通过的授权车辆,经过门禁系统时将会自动放行;对符合申报条件但未获授权车辆的车主,请及时与保卫处联系。
附件1:学校职工(学生)及二级单位聘用的编制外人员2018年度申请授权车辆审核情况统计表
学校办公室 保卫(部)处
2018年12月3日
附件:
附件1.学校各二级单位机动车审核登记相关信息登记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