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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光校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相关公告

通讯员:黄勇 信息来源:学校办公室, 保卫部(处) 发布日期:2018-12-04 点击数: 审稿:

为加强校内机动车辆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护师生员工安全,经学校研究,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按武汉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武价服[2008]117号)文件要求,对进出阳光校区的社会机动车辆实行收费管理,现将收费标准公告如下:

收费依据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武价服[2008]117号

收费标准

车型

收费标准(元)

白天7:00—19:00

夜间/次 19:00-7:00

1小时内

(含1小时)

1小时后

小型机动车

3

6

8

中型机动车

5

10

13

大型机动车

6.5

13

17

免费停车时间

30分钟内

 

为保证广大教职工车辆顺利通行,学校将于2018年12月开始对全校免收费车辆和收费授权车辆进行申请登记和审核,请各二级单位于12月14日前统一申报(表格见附件1)。对审核通过的授权车辆,经过门禁系统时将会自动放行;对符合申报条件但未获授权车辆的车主,请及时与保卫处联系。

附件1:学校职工(学生)及二级单位聘用的编制外人员2018年度申请授权车辆审核情况统计表

                                    

学校办公室  保卫(部)处

        2018年12月3日

 


附件:

附件1.学校各二级单位机动车审核登记相关信息登记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