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学校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阳光佳苑第一批重新选房的通知

通讯员:侯畅 信息来源:学校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01-19 点击数: 审稿:

根据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教代会执委会通过的《阳光佳苑选房方案(修订)》,原阳光佳苑第一批(不含退款)预购房人将在1月19日进行重新选房。请各单位通知相关人员。

第二批新增报名人员选房时间待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具体方案如下:

1、可选房源为阳光佳苑2、3、6、7、8栋,其中A户型640套,B户型120套,C户型120套,共计880套。

2、已缴纳15万元预付款(不含退款)的购房人保留原摇号的选房顺序,并按此顺序号依次选房。选房人需持身份证原件和原《选房确认单》,代理选房需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根据教代会的决议,如购房人欲保留原有选房,可填写《保留阳光佳苑小区原已选商品房房号承诺书》。本人签字按手印后拍照,于1月18日22:00前发至教师小区工作专班邮箱(86532174@qq.com),纸质版于3月1日前交后勤楼204办公室;或1月19日9:00前直接到选房现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保留原有的选房。同时放弃重新选房的资格,其房号将不会出现在可选房源中。

注:①过期不提交承诺书视为自动放弃原选房号。

②原选择5栋住房的购房者不可保留原选房号。

4、选房时间

1月19日上午9:00-12:00,原第一批第一组、第二组1-150号人员;

1月19日下午13:00-17:00,原第一批第二组151号以后;

1月20日上午9:00-12:00,原第一批第三组1-170号;

1月20日下午13:00-17:00,原第一批第三组171号以后、第四组。

5、选房地点

阳光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03。

6、根据《预购房告知书》和《项目协议书》已选房的预购房人务必在1月20日-23日到农行民大支行缴纳第二批预购房款8万元,逾期不交者按相关规定执行。

                                                        教师小区工作专班

2019年1月18日


 


附件:

第一批重新选房人名单.xlsx

放弃重选阳光佳苑小区商品房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