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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通讯员:侯畅 信息来源:学校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09-11 点击数: 审稿: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处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确保中秋和国庆期间风清气正,根据湖北省纪委的纪律要求,现通知如下。

履行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湖北省纪委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认识到对“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要求,做到勤打招呼,早作提醒。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转变作风,力戒空泛表态、应景造势、只喊口号、敷衍搪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清廉过节。广大教职工要对标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认真履职尽责、规范职业行为、严格自我约束。

明确纪律红线,增强行动自觉。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做到“七个严禁”,即严禁违规用公款送礼和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严肃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节。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级纪检(委)委员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严防借过节之机搞吃喝送礼、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款旅游、滥发钱物、大办喜庆事宜等节日“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学校纪委要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坚决严肃追责问责。

 

 

学校办公室(主体办)、纪委办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