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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通讯员:刘登冉 信息来源:学校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12-20 点击数: 审稿:

校内各单位、全体教职工:

为确保教职工2020年继续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发布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继续享受“七提醒”》,现通知如下:

1、如果教职工未曾填报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但2020年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可以享受,请及时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并填报相关信息。

2、如果已填报了2019年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选择“2020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功能,并点击“一键确认”完成确认;如果相关信息没有变化,即便纳税人没有进行上述操作,系统将在明年继续按纳税人填报情况自动办理扣除。

3如您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发生变化而不进行修改、仍按原条件在明年继续享受, 还可能会影响您的纳税信用。

请教职工个人务必于2019年12月31日前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完成2020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或填报(详见附件1、附件2)。

联系人:陈宁,联系电话:59367624

财务处

2019年12月20日


附件:

1.2020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指南.pdf

2.个税专项附加实际填报70问.pdf